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 1986年1月15日、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修订 根据2001年7月22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体育外围APP法实施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便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体育外围APP法》(以下简称《中外合资经营体育外围APP法》)的顺利实施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依照《中外合资经营体育外围APP法》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体育外围APP(以下简称合营体育外围APP)是中国的法人,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。
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体育外围APP,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,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 国家鼓励、允许、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体育外围APP的行业,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。
第四条 申请设立合营体育外围APP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批准:
(一)有损中国主权的;
(二)违反中国法律的;
(三)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;
(四)造成环境污染的;
(五)签订的协议、合同、章程显属不公平,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。
第五条 在中国法律、法规和合营体育外围APP协议、合同、章程规定的范围内,合营体育外围APP有权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。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。
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
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体育外围APP,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(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)审查批准。批准后,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。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,国务院授权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: